编辑: hyszqmzc | 2015-09-27 |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 事项.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 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
(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8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 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登 记公司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 回复送达公司.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达到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 公司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 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八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