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09-28 |
由原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股份")于2008年3月25日发行的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3月25日开始支付 自2015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08莱钢债(122007)
3、发行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附第5年期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16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6.5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2008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止,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10、付息首日:本期债券的付息首日为计息期限内每年 的3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付息期限: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4月1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
15、债务人变更情况:发行人莱钢股份于2011年5月18 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方案的议案》,并于2011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2012年3月6日,原济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钢铁")发布了《关 于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情况公告》,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按照约 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济南钢铁作为存续企业,莱钢股 份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全部进入济南钢铁,莱 钢股份予以注销法人资格.济南钢铁在2012年2月27日更名 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因此 "08莱钢债"的权利和义务由山东钢铁承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公告》,本期"08莱钢债"的票面利率为6.55%.每手"08 莱钢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5.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2.4元).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24日;
2、兑息日为2016年3月2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3月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 莱钢债" 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 兑息协议》 ,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 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 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 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