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5-09-28 |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3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 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正、公平、合 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 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 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鉴于浙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在浙铁集团任职的
4 名关联董事(董事帅长斌、徐天俊、陈安、孙勤芳)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
2012 年2月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浙铁集团以不低于 1.6 亿元人民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明了其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 的支持,在国内 A 股市场目前的整体环境下,有利于提振二级市场信心,推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书
(二) 》 ;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