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10-03

2017 年,我们曾进行多轮 [ 编纂 ] 前投资,并引入光线、微影及腾讯作为 我们的战略投资者,以支持我们快速增长及不断拓展的业务营运. C

136 C 股份重新分配及股份拆细 於2019 年1月11 日,股东议决 (其中包括) 於紧接 [ 编纂 ] 前将全部已发行及未发行 A 类 普通股、B1 类普通股、B2 类普通股及 A 系列优先股以一兑一的基准重新分配为普通股, 并议决於重新分配已发行及未发行 A 类普通股、B1 类普通股、B2 类普通股及 A 系列优先股 后,将当时每股面值为 0.0001 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拆细为五股每股面值 0.00002 美 元的股份. 因此,於[编纂 ] 时,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将为 50,000 美元,分为 2,500,000,000 股每股面 值0.00002 美元的普通股,当中 [ 编纂 ] 为已发行及缴足股份. 光线进行 [ 编纂 ] 前投资 於2016 年5月27 日,光线、上海三快科技及北京三快科技 (其中包括) 订立股权购买协 议,:(i) 光线控股向北京三快科技收购天津猫眼微影的 28.8% 股权,代价为其所持有 的176,016,506 股光线传媒股份,并向上海三快科技收购天津猫眼微影的 9.6% 股权,代价 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

(ii) 光线传媒向上海三快科技收购天津猫眼微影的 19.0% 股权, 代价为人民币 1,583,000,000 元.於前文所概述的交易结束后,光线控股及光线传媒分别持 有天津猫眼微影 38.4% 及19.0% 股权. 下表载列光线进行 [ 编纂 ] 前投资的主要条款: [ 编纂 ] 前投资者名称 光线控股 光线传媒 投资日期

2016 年5月27 日 所收购的股权 38.4% 19.0% 已付总代价 人民币 3,200,000,000 元(1) 人民币 1,583,000,000 元 每股投资成本 (2) 人民币 67.1 元 人民币 67.1 元较[编纂 ] 折让 (3) [ 编纂 ] [ 编纂 ] 截止日期

2016 年7月26 日 代价基准 经考虑作出投资时天津猫眼微影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价 值约人民币 83.33 亿元 (参考实体的资产价值厘定) 后, 由订约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 C

137 C 附注: (1) 代价包括人民币800,000,000 元及176,016,506 股光线传媒股份(相 当於人民币2,400,000,000 元) . (2) 认购价为每股 0.0001 美元.每股投资成本按照 (a) 总投资成本除以 (b) 所认购的股份数目计算. (3) 假设 [ 编纂 ] 为每股 [ 编纂 ] 港元 (即指示性 [ 编纂 ] 的中位数) 及於股份重新分配及股份拆细后. 於2017 年5月26 日,我们与光线传媒订立股权购买协议,,

我们自光线传媒收购 捷通无限 68.55% 的股权.由於业务整合并无如预期般顺利进行,我们决定於

2018 年7月出 售捷通无限.请参阅 「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及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产生更多开支 并无法成功完成我们的投资或收购事项或从中变现预期利益」 . 於2017 年8月25 日,根庀哽

2016 年於 [ 编纂 ]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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