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5-10-19

3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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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新华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简称:NCI 法定代表人:康典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朱迎 证券事务代表:王洪礼

电话:86-10-85213233 传真: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3 层 联席公司秘书:莫明慧

电话:852-35898678 传真:852-358985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5 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8 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1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邮政编码:100022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8楼 国际互联网

网址:http://www.new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披露报纸(A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5 登载H股半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简称:新华保险 A 股代码:601336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层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 股简称:新华保险 H 股代码:1336 H 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1712-1716 室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A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H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达维香港律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3A香港会所大厦18楼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4 年1-6 月2013 年1-6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1,292 62,691 29.7% 保险业务收入 66,817 51,344 3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48 2,187 7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48 2,230 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26 31,056 -5.9%

2014 年6月30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612,004 565,849 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43,291 39,312 10.1%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1-6 月2013 年1-6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 股收益(元) 1.20 0.70 7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每 股收益(元) 1.20 0.70 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20 0.71 6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9.04% 5.9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4% 6.06% 不适用 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9.37 9.9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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