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5-10-23 |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 请各申报单位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 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取得联系. 已注册过的单位 及时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 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政务网(http://etc.wuxi.gov.cn) 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wxsme.org 查询和下载;
《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 报告》填报系统登录
网址: http://58.215.18.162.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5― 1. 第一批受理 A
1、A
2、A
3、B
2、B
4、C
2、D
1、D
2、 D3 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
2019 年6月21 日(星期五)24:00 前完成网上申报且
2019 年6月28 日(星期五)17:00 前将纸 质材料送达. 2. 第二批受理 A
4、B
1、B
3、C
1、D
4、D
5、D
6、D7 类 项目,请申报单位于
2019 年10 月10 日(星期四)24:00 前完 成网上申报且
2019 年10 月17 日(星期四)17:00 前将纸质材 料送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 大项目组织力度, 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 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 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 作, 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 公平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 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及 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7― 附件
1 物联网企业销售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指南(A1)
一、扶持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锡委发〔2018〕10 号)第1条,对在 无锡市年应税销售额连续
2 年增长且上年首次达到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200 万元、
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是指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品或服务为主营业务,业务规模较大且发展势头较好的企 业.
三、申报条件 1.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条件;
2.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满两年;
3.经专业评审认定,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物联网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4.2017 年和
2018 年在锡应税销售收入连续增长;
5.自企业成立满两年后且上年度在锡应税销售收入首次 达到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 ―8―
四、申报材料 1.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 金项目申请书.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 价报告》 . 3.2018 年度纳税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2017、2018 年度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物联网产业发展处?徐冲;
电话:8182173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161-6289. ―9― 附件
2 物联网企业销售增幅奖励项目申报指南(A2)
一、扶持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锡委发〔2018〕10 号)第1条,对在 无锡市年应税销售额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