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10-24 |
1 ― 怀政办发〔2018〕43 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怀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 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已经区政府第
4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怀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加快推进社区工 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 社会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关于 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2018 年修 订) 〉的通知》 (京社委发〔2018〕4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实施范围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 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 (镇乡)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包含经区政府批准由区社会 办、区民政局招聘录用,与指定签约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纳入社 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范围的人员.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 长,享受正职待遇;
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 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
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 人员待遇. 第三条 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社区工 作者,分别享受社区正职、副职的岗位基础工资和职务年限补贴 ―
3 ― 待遇,其中新招录人员须试用期满.岗位津贴、综合补贴按照实 际岗位执行. 第四条 在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委会中全职工作的离退休人 员享受职务年限补贴、综合补贴、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月绩效奖 金、年度绩效奖金,不享受岗位基础工资和岗位津贴. 第五条 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 工资水平可按相应岗位等 级工资的 80%确定.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
3 个月.
第二章 工资标准 第六条 根据市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 (京办发〔2017〕4 号) 和市委组织部、 市委社会工委、 市社会办、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 资待遇的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 〉的通知》 (京社委发〔2018〕
4 号)精神,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100%标准确定.根据全市政策调整情况, 适时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标准.本次调整从
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七条 坚持按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社区工作者的工 资待遇与岗位职责、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工作实绩等挂钩.
第三章 工资构成及分配方法 ―
4 ― 第八条 职务工资 包括岗位基础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岗位津贴
3 个部分.
(一)岗位基础工资.社区正职每人每月
1820 元,副职每 人每月
1630 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
1490 元.
(二)职务年限补贴.社区工作者根据所在岗位、在社区工 作的实际年限,享受职务年限补贴.各岗位起点职务年限补贴分 别为:社区正职每人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