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8-01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FIN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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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755)83296818,83274066 传真: (86755)83283645,83296169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1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致: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作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申请人 或 公司 ) 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 本次发行 )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已出具了《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及《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 《准备工作函》 )之相关要求,出具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组成部分,本所在《法律 意见书》中的声明、承诺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明 确规定,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定义与《法律意见书》相同.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申请人本次发行股票申请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 《准备工作函》 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基础上,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问题 关于环保违规处罚.2014-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中请人及其子公司受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2 到环保部门处罚多达

53 起,罚款金额累计约 1083.86 万元.请中请人:(1) 详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

说明报告期公司是 否存在涉及环保问题的诉讼;

(2)补充说明

2017 年下半年环保违规情况(如有);

(3)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环保合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4)结合公司违规事实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迹规行为,是否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 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详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

说明报告 期公司是否存在涉及环保问题的诉讼

(一)详细说明历次环保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等情况 报告期内,齐鲁一化、丰喜肥业、和顺化工、恒通化工为发行人下属二级子 公司, 中冀正元为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受到的环保处罚 具体情况、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A、齐鲁一化 序号 发行人及子 公司名称 处罚机 关 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 字【2014】 第001 号2014 年 我厂废水对下游齐城污 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 冲击 罚款 10.00 万元

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 字【2014】 001-1 号2014 年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 罚款 5.00 万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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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施环保罚款 元3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第18 号2014 年

3、 4#三废炉二氧化硫超 标、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罚款

5 万元

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 字【2014】 001-2/3 号2014 年 向大气排放 SO2 超标环 保罚款 罚款 12.00 万元

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001-5 号2014 年

3、 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

15 万元

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111 号2015 年

3、 4#三废炉烟尘超标排 放 罚款

3 万元

7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126 号2015 年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 理设施 罚款

5 万元

8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131 号2015 年 两台三废炉未取得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 成投用 罚款 8.00 万元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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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9 号2015 年1#三废炉氮氧化物超标 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50,850.00 元10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124 号2015 年

3、 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101,600.00 元1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2015】

11 号2015 年

3、 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

5 万元

12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14 号2015 年

3、 4#三废炉氮氧化物超 标排放 罚款

10 万元

13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2015】

28 号2015 年1#三废炉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烟尘超标排放 罚款

10 万元

1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2015】

29 号2015 年1#三废炉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烟尘超标排放 罚款

10 万元

1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20 号2015 年 违规排放水污染物,违 反相关环保条例 罚款 30.00 万元

16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21 号2015 年3-4 号三废炉氮氧化物 浓度日均值超标 按日连续处 罚时间从

2015 年1月11 日至

2015 年2月6日共

27 天,每日 10.00 万元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5 17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29 号2015 年2#三废炉二氧化硫超标 排放;

3、4#三废炉氮氧 化物超标排放 罚款及执行 费101,600.00 元18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4】 第118号2015 年 丢弃工业固体废物 罚款 0.50 万元19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 淄环罚字【2015】

73 号2015 年 漏水事故发生后,未及 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 预案,未采取有效措施 罚款

8 万元

20 润兰化工 注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5】

24 号2015 年 二异氰酸酯非光气法工 业化实验装置未依法报 批环境影响报批文件 罚款 5.00 万元21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7】 第9号2017 年4号三废炉

2017 年1月21日烟尘排放浓度日均 值43.8 毫克/立方米, 超过排放标准 1.19 倍. 罚款

20 万元

22 齐鲁一化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7】 第10 号2017 年2017 年1月22 日4号三废炉外排烟气烟尘日 均浓度超标 1.19 倍排 放 罚款

20 万元

23 齐鲁一化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 临环罚字【2017】 第34 号2017 年4号三废炉

2017 年3月3日烟尘排放浓度

107 毫克/立方米, 超过排放 标准 4.35 倍. 罚款30 万元;

对4号三 废炉限制生 产,

2017 年3月31 日前运 行负荷不得 高于 50%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6 24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7】 第18 号2017 年2号煤场及 3-4 号灰库 未采取有效措施,扬尘 污染严重;

污水处理厂 未安装异味处理设施, 周边异味较大 罚款 3.00 万元25 齐鲁一化 淄博市 环境保 护局临 淄分局 临环罚 字【2017】 第71 号2017 年2号热能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 批准擅自进行建设,并 建成投产 罚款 19.00 万元

26 齐鲁一化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环罚字【2017】 第9号2017 年2017 年4月13 日,三 号站点颗粒物排放浓度 为35.5 毫克/立方米, 超标 2.55 倍 罚款

100 万元27 齐鲁一化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环罚字【2017】 第18 号2017 年2017 年4月14 日,

4 月15 日,三号站点颗粒物 浓度分别为 41.6 毫克/ 立方米、43.6 毫克/立 方米,分别超标 3.16 倍、3.36 倍 罚款

200 万元注:报告期内,润兰化工为齐鲁一化下属一级子公司,发行人下属三级子公司.

1、淄环罚字【2014】第001 号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 发现存在以下环境 违法行为: 齐鲁一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备,对下游齐城污水处理厂水质 造成冲击.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环罚字【2014】第001 号) ,对齐鲁一化罚款 10.00 万元. 整改情况: 齐鲁一化积极规范水污染物处理设备使用,保证下游水质不受污 染物冲击,建立健全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缴纳了全部

10 万 元罚款.该整改措施有效地消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7

2、淄环罚字【2014】第001-1 号罚款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齐鲁一化进行调查, 发现存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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