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5-11-03 |
4、送达责任:审查合格的,发给 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证明.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 日常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经营 .
9、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陆河县畜 牧兽医局
电话:
5510416 保留54569300384010
0005000441523 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 核发(禽蛋 孵化场、商 品代仔畜生 产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5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 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五条.
3、《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粤 府办(2007)107号)第
八、十条.
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 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 (2015)8号)行政许可第1项.
5、《家 禽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 单位 、个人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材 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行政相对人的申报材料,必要时组织 人员对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 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 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审查合格的,发给种畜禽 生产经营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检查,督 促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经营 .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 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陆河县畜 牧兽医局
电话:
5510416 保留64569300384010
0006000441523 生鲜乳收购 许可证核发
1、[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条例》(2008年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二十条.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 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5号)第十八 条. 企业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材料,依 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 查责任:审核行政相对人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