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11-05 |
2015年7月29日,上海复星医药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复星医药 )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 sse.com.cn)发布了 《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就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瑞银证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德 邦证券 )承接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 为规范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年修订)》的 规定,2015年9月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复星 医药产业 )、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苏万邦 )、控股子 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桂林南药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湾支 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上海江湾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湖支行 ( 以 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徐州云龙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 以下简 称 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 ) ( 上述三家银行以下合称 专户银行 )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 德邦证券签订了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 集资金剩余部分)》 ( 以下简称 本协议 ),主要条款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上海江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向复星医药产业支付增资款、向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支付发行 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复星医药产业已在招商银行上海江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复星 医药产业向江苏万邦、桂林南药支付增资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江苏万邦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徐州云龙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重 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 ( 原料+制剂)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桂林南药已在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青蒿琥酯 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及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票据法》、 《 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瑞银证券、德邦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应当依据 《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本公司、复星 医药产业、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瑞银证券、德邦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瑞 银证券、德邦证券每季度对本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江苏万邦、桂林南药现场调查时应当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