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5-11-13 |
一、对公众公司业务模式及主营业务的影响.12?
二、对公众公司治理的影响.12?
三、对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12?
四、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情况的影响.12?
第四节 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安排 13?
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13?
二、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程序.13?
三、确保标的资产定价公允.13?
四、确保发行股份定价公允.13?
第五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程序 14?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14?
二、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过程.14? IV
第六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15?
第七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6? V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荣鑫科技 指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搏纵、标的公司 指 鞍山搏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新北洋、邱林、鞍山善融、祁师洁、张纯、邱斌、胡纲 合计持有的鞍山搏纵 100.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新北洋、邱林、鞍山善融、祁师洁、张纯、邱斌、胡纲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指 公司分别向新北洋、邱林、鞍山善融、祁师洁、张纯、 邱斌、胡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鞍山搏纵股 权 本次重组启动前 指 公司因本次重组停牌之前,即2017 年5月12 日之前 本次重组启动后 指 公司因本次重组停牌之后,即2017 年5月12 日之后 本预案、 《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 指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 本协议、本次重组协议、本 次交易合同 指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北洋、邱林、鞍 山善融、祁师洁、张纯、胡纲、邱斌关于鞍山搏纵科技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2017 年6月30 日 报告期 指2015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 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洋 指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荣鑫科技、鞍山 搏纵的控股股东 北京华信 指 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鲁信资本市场基金 指 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系公司股东 鲁信康大 指 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鞍山善融 指 鞍山善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鞍山搏纵股东 《重组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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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公众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众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ihai New Beiyang Rongxin Technology Co.,Ltd. 曾用名称:无 股票简称:荣鑫科技 股票代码:839288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3 年6月13 日 挂牌日期:2016 年10 月11 日 法定代表人:张永胜 注册资本:100,800,000.00 元 住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 C3913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