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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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区资料: 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
377 1,181,287 3,249
575 新加坡 5,388,930 399,917
406 C 中国 C C
4 C 台湾 C
743 C C 5,389,307 1,581,947 3,659
575 於呈列地区资料时,收入按开展业务活动所在地划分.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本集团分销及贸易业务分部其中四名 (二零一六年:三名) 客户贡献本集团总收入 10%以上,即约占本集团总收入中之港币3,967,800,000元 (二零一六年:约港币 1,454,285,000元) . 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15 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 (亏损) 收益 (2)
22 汇兑亏损,净额 (102) (771) 授予客户的贷款及应收利息之减值亏损 (6,199) C 其他
7 83 (6,281) (662) 5. 融资成本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票掷⒖Ъ靶磐惺钪⒖ 8,319 1,643 -
10 - 6. 所得税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年内拨备 C
309 -以前年度超额拨备 C (6)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年内拨备 5,696
78 -以前年度超额拨备 (41) C 5,655
381 年内,香港利得税乃按有关本集团於香港的经营实体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计算 (二零 一六年:16.5%) .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报告期内并无在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加坡企业所得税乃按新加坡所得税标准税 率17%或优惠税率10%计提拨备.凭藉新加坡税局授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Bright Point Trading Pte. Ltd.的全球贸易商计划 ( 「GTP」 ) 激励机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本集团 若干分销及贸易业务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得合资格收入按优惠税率 10%缴纳税项,而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其他未符合GTP激励机制 资格之收入,则按标准税率17%缴税.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加坡 企业所得税按标准税率17%计提拨备. 台湾在两个年度适用之利得税税率均为17% ,且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台湾并无产生应 课税溢利,故本集团於两个年度未对台湾利得税作出拨备. 所得税与除税前溢利 (亏损) 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亏损) 27,004 (25,556) 除税前溢利 (亏损) 的名义税项 (以有关管地适用的 税率计算) 4,690 (4,217)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51) (89)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752 4,139 以前年度超额拨备 (41) (6) 使用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C (680) GTP激励机制的影响 (3,544) C 一次性减免 (78) (98) 未确认税项亏损 3,927 1,332 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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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使用税项亏损约为港币408,136,000元 (二零一六年:约港币 374,706,000元) 可供抵扣未来溢利,惟须待与税务机关协定后始能作实.由於不可预测未 来溢利流,故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这包括将於二零二五年或之前届满 (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二五年或之前届满) 之未使用税项亏损约港币39,628,000元 (二零一六年:约港币 36,042,000元) ,其他税项亏损可无期限地结转. 7. 年内溢利 (亏损) 本集团年内溢利 (亏损) 於扣除以下各项后呈列: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a) 5,321,380 1,569,09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