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5-11-18 |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数字、词义及其它内容提出 澄清要求. 7.2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未按规定时间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 7.3 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7.2款规定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同时答复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7 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答疑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代 理机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7.5 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其补 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补充、修改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 上述修改.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9.通知 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单位及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0.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 项的,应填写 无 、 未测试 、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 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 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 以中文文本为准. 11.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