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11-27 |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分公司配套设计院"项目变更为投入"景 观工程分公司"项目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 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先后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 合法、有效;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条件,其作为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调整授予价格符合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与西藏鱼跃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鱼跃高原制氧 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发生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因担保导致的诉讼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商誉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对因收购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进 行计提,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 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 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泄露,防止内幕交易,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九)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 发展的需要, 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