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5-11-28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 阁下如对本通函之任何内容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 他持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 及随函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受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转交买主或受让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 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Enric Energy Equipment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9) 建议授出发行股份 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重选退任董事 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谨订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三 十分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五楼太古广场会议中心Mont Blanc厅举行股东 周年大会,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5至第19页内.无论 阁下是否拟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速将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备之指示填妥及交回本公司在香港 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和中心46楼) ,且无论如何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股东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可於会上投票.

01 (C) Enric (GM) Cover 30/4/2007, 9:41 PM

1 目录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绪言

3 发行授权

4 购回授权

4 重选董事

4 股东周年大会

5 要求投票表决之权利

5 应采取之行动

6 推荐意见

6 附录一 - 说明函件

7 附录二 - 建议候任重选之董事详情

1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5 02 (C) Enric (GM) Contents 30/4/2007, 9:41 PM

2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备下列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星期二) 上 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五 楼太古广场会议中心Mont Blanc厅举行之股东周年 大会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之 《组织章程细则》 ,按原本采纳版本或经不时 根旱汗痉 (第22章) 或任何适用法例修订 版本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四年九 月二十八日根旱汗痉 (经修订) 在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配发、发行及买卖不多於批准发行授权之决议案获通 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之股份之一般授权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即刊印本通函前确定本通 函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购回授权」 指 行使本公司权力以购回最多为批准购回授权之决议案 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之股份之一般授权

03 (C) Enric (GM) Definitions 30/4/2007, 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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