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5-12-01 |
7、 学校章程、 首届学校理 事会或董事会及其他决策机 构组成人员名单;
8、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 件(银行存款证明、校园土 地证明、校舍房产证明,租 用校舍的须有
3 年以上正式 租房协议) ;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 的资格证明文件 (学历证明、 教师证、会计师证的复印 件) . 审核实检 社会事务处,16 工作日 复查论证 分管副局长,12 工作日 局长办公会 局长,5 个工作日 办理风险保证金手续 社会事务处,3 个工作日 发办学许可证 社会事务处,1 个工作日 受理 转交 合格 通过 通过 完成 提示:
1、举办者接 到通知后, 应在
3 天内将风险保证 金存入指定账户,否则按撤销 申请处理.
2、办学许可 证核发后,举办 者还应尽快到民 政部门办理法人 资格证有关手续. 提示: 申请人收到退回材料后,可重 新准备再次申报, 但同一事项一年 内最多受理三次. 学校设立各项筹备工作 填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 材料初审 社会事务处,1 个工作日 不合格 就绪 欠缺 欠缺 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超时 举办者补齐资料和 完善条件的时间不 计入审批时限. 按时完成
5 4.2 民办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变更、终 止的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西路 25-105 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时限:9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52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社会事务处 服务
电话:7661669 监督投诉
电话:7661605 退回 申请 材料 书面 告知 不合格 未通过 不合格 如下变更事项须审批:
1、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校长变 更.
2、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办 学内容变更(包括新增办学项目) .
3、校址变更和新增教学点.
4、机构名称、办学章程变更. 第1项变更应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研究的书面 决定和申请书.
2、原法人或校长离任财务审计报 告.
3、原法人的对办理人的授权委托 书.
4、新任法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包 括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 件、个人简历、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 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无刑事犯 罪记录的证明) . 第2项变更应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研究的书面 决定和申请书.
2、学校办学情况报告.
3、对新的办学层次、办学内容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3项变更应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研究的书面 决定和申请书.
2、学校办学情况报告.
3、新校址及新增教学点发展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
4、 新校址 (新增办学点) 的校舍、 设备说明,包括权威机构或专业机构 出具的校舍安全等级证明材料和消防 安全意见书. 第4项变更应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研究的书面 决定和申请书,须阐明原因.
2、 新的学校名称、 新的办学章程. 审核实检 社会事务处,10 个工作 日 复查论证 分管副局长,10 个工作日 办理变更、 终止备案手续 职社处,3 个工作日 下达许可变更、终止批复
1 个工作日 受理 转交 合格 通过 完成 申请人填写表格 提交材料 材料初审 社会事务,1 个工作日 提示:
1、学校名 称、办学内容、 校址变更的须 换发办学许可 证;
2、法人变 更后, 举办者还 应尽快到民政 部门办理新的 法人资格证有 关手续. 民办教育机构终止须进行审批,应提交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