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5-12-01 |
1、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研究决定终止办学的书面决定和申请书,须阐明原因.
2、 由指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财产清算报告 (应当在民办教育机构停止办学行为后进行) . 提示:许可终止批复后,须在西宁市教育网站公示一个月,无欠费或违法举报后,举办者才能 与相关银行办理退还保证金有关的手续.
6 5.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核和其它固定处所的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西路 25-105 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
2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社会事务处 服务
电话:7661668 监督投诉
电话:7661605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
2 个工作日 县 (区) 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 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申请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1.宗教团体申请和筹备 组建方案;
2.设立申请表,并 提供信教公民情况、拟主持的 教职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筹 备组成员情况;
3.资金证明;
4.拟设立地和设立场所可行 性说明;
5.其他有关材料;
6. 县(区)宗教部门审核意见. 受理(5 日) 社会事务处处审核资料, 并受 理 申请资料齐全, 符合法定 形式, 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 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决定(20 日) 社会事务处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提出初步意见,经委主任办公 室会议研究同意后研究后, 作出是 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在法定受 理时间内退回材料, 请发起人 补正 办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并说明理由. (3 日) 作出许可决定, 批复县(区)宗教事 务部门. (3 日)
7 6. 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房屋、构筑物或者扩建宗教活动 固定处所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西路 25-105 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
2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社会事务处 服务
电话:7661668 监督投诉
电话:7661605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
2 个工作日 县(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申请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1.申请书(拟新建、改建、扩建场所的理由及说 明) ;
2.民管会集体研究同 意的书面材料;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草图、 位置图、 效果图及可行性报 告;
4.规划、文物、建设、 消防、 环保等有关部门审核 意见;
5 有权新建、改建的 相关证明;
6.建设资金证 明. 受理(5 日) 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 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 理工作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 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决定(20 日) 宗教处提出初步意见, 经委领 导研究后, 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 定 材料不齐全或 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 当场或在法定受 理时间内退回材料, 请补正 办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 定,并说明理由. (3 日) 作出许可决定, 批复区(县)宗教事 务部门. (3 日)
8 7.1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西路 25-105 号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时限:6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