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12-07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 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期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由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 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信用承诺情况说明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行人、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针对 本期债券出具了信用承诺书.各机构若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将依据
2016 年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六、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七、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八、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 年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6 黄冈城投债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4、
5、
6、7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
2016 年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限内票面利率 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2016 年黄冈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公告日前五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 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