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12-13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2017〕7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已于
2017 年11 月16 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
107 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规 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 ―
2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必 要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 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且目前审批部门无法 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无法 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列入本目录.凡未纳入本目录的中介服 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条件.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除保 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全区各级审批部门不 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 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全区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 义擅自新增或变相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确需新增的,必 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 纳入清单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定及 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依法及时向 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 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 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 ―
3 ― 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和营商环境.
2017 年12 月29 日 (公开方式:公开) ―
4 ― 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82 项) 序号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主体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 施机构
1 乡(镇)村企业使 用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测绘 乡(镇)村企业使 用集体建设用地 审批 设区市、 县 (县级市) 人民政府,设区市、 县(县级市)国土资 源部门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 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
3 号,2016 年11 月25 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 绘(勘测) 资质的机构
2 乡(镇)村企业使 用集体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及勘 测定界技术报告 书乡(镇)村企业使 用集体建设用地 审批 设区市、 县 (县级市) 人民政府,设区市、 县(县级市)国土资 源部门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 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
3 号,2016 年11 月25 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 绘、勘查资 质的机构
3 乡(镇)村公共设 施、 公益事业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土 地测绘 乡(镇)村公共设 施、 公益事业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审 批 设区市、 县 (县级市) 人民政府,设区市、 县(县级市)国土资 源部门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 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