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12-16 |
1000 元外还将停止其施工资格,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2.2 采购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各项处罚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从施工费用中扣除). 2.3 若供应商累计处罚
5 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情况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处理. 3. 违约责任 3.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供 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3.2 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采 购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
15 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 商承担. 3.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服务,到期拒付合同款项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3‰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3.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4. 项目工程量和设备清单及内容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后附件一:项目工程量和设备清单.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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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1.说明 1.1 资金来源: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 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磋商内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函》,详细要求见《采购项目内容》 . 1.3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 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简称采购人或甲方.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 构.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简 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223 号B栋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7-882368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8236882 2.3 供应商 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 备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 2.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运作,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 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 2.5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合 格的货物 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新的货物等.磋商文件 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 应是本国货物,如本磋商文件
第二章中已说明,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 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所供 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