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5-12-23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附随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98) (i)关连交易有关收购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余下30%已发行股份;

(ii)根乇鹗谌ǚ⑿写酃煞;

及(iii)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衍丰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下独立委员会(「独 立董事委员会」 ) 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5及26页.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衍丰出具之函件载有其向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见,载於本通函第27 至60 页.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 期一)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一期29楼A室纵横财经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80 至82页.本通函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阁下能否出席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敬请按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填妥表格, 并尽快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惟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 期六)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香 港时间) ) 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页次释义1董事会函件5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25 衍丰函件27 附录一-估值报告61 附录二-一般资料75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80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买方拟根展盒橹蹩罴疤跫蚵舴绞展捍酃煞荨甘 购协议」 指买方与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之买卖协议「该 公布」 指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之公布, 内容有关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联 系人士」 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董 事会」 指董事会「营 业日」 指香港持牌银行於其日常营业时间内一般开门经营业务之日子(星 期

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除外) 「英属处女群岛」 指英属处女群岛「本 公司」 指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 份代号:698) 「可资比较公司」 指独立估值师对目标集团股权之30% 进行估值而筛选就业务性质及相关风险而言与目标集团可资比较之公司「完 成交易」 指根展盒橹蹩罴疤跫瓿陕蚵舸酃煞荨竿 成日期」 指达成收购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当日后第三个营业日或买方与卖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关 连人士」 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C2C「代 价」 指买方就待售股份应付之代价「代 价股份」 指本公司将按发行价每股1.60 港元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之182,325,000股新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紧随配发 及发行代价股份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81%,用作支付部分代价「董 事」 指本公司董事「股 东特别大会」 指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 期一)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一期29楼A室纵横财经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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