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12-26 |
「股东」 股份持有人;
「三明港务建设」 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为三明港务发展用作发展该项目的 全资附属公司;
「三明港务发展」 三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拥有附属公 司;
「?交所」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5 「目标股权」 於股权转让协议之日三明港务发展持有三明港务建设的 35% 的股权权益;
「评估报告」 由一间位於福建省厦门市的已注册及合资格独立评估师发 出,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关於三明港务建设全数股 东权益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以按成本估价法评估之估值 之评估报告;
「厦门港务控股」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 资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厦门港务地产」 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控股的全资拥有附属公 司;
及 「百分比」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蔡长轸 中国厦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蔡立群先生、方耀先生、陈朝辉先生及柯东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为陈志平先生、缪鲁萍女士、傅承景先生、黄子榕先生及白雪卿女士;
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峰 先生、林鹏鸠先生、游相华先生、靳涛先生及季文元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