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5-12-27 |
121050 、
121060 、
121070 、
521010 、
621050 、
621060 、
621070 、
622040 、
622050 、
622060 、
622070 、
821041 、
821042 、
822041 、
822042 、
822050 和以
92 开头 的收入交易代码;
支出未启用
121050 、
121060 、
121070 、
521010 、
621040 、
621050 、
621060 、
621070 、
622040 、
622050 、
622060 、
622070 、
821041 、
821042 、
822041 、
822042 、
822050 和以
92 开头的支出交易代码.
(三)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随同新交 易代码调整.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为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中以
5 、
6 、
7 、
8 和部分以
9 开头的交易编码.其中部分以
9 开头的交易编码是指收 入交易编码不包含
921030 、
922010 、
922090 、
925010 、
925020 、
929030 、
929080 ;
支出交易编码不包含
921030 、
922090 、 -5-
925010 、
925020 、
929030 、
929080 .
(四)根据新国家标准,启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以下 简称 新行业代码 ,见附件3).
二、关于代码切换的实施步骤
(一)业务切换.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各银行)应在5月1日零时起,在自身 业务系统中启用新交易代码以及调整后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和 新行业代码.5月1日起,各银行应引导申报主体按照新代码进行申报.
(二)系统切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4月30日23时59分最后一次按旧代码执行国际 收支、单位基本情况表、账户信息等接口数据入库操作,并及时进行错误反馈.自5月1 日零时起,各银行应按照新代码填报或报送接口数据(含5月1日前发生但尚未申报以及5 月1日前已申报待修改数据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业务系统均不再接收和使用旧代码. 如无其他要素发生变更,需按规定重新报送的,历史数据(含业务和档案数据)均 不需要按新代码重新报送.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各银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本行历史数据按照新旧代码转换表转换.国家 外汇管理局将在政府网站(www.safe.gov.cn)和银行信息门户网(http://banksvc. safe)提供新旧代码转换表.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部分业务系统将在5月1日至3日期间停止对外服务,开展新旧 代码切换工作.具体内容将在政府网站和银行信息门户网进行公告.
(三)原推荐性国家标准《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GB/T 19583―2004)已向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同步修订.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银行,并 对辖内申报主体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与新交易代码相关的业务联系
电话: 010-68402448;
与新行业代码相关的业务联系
电话:010-68402459;
技术支持联系电 话:010-684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1: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 附件2:涉外收支交易代码表(收入/支出)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新旧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6- 附件1: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 代码名称说明1货物贸易 包括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统计(以下简称 海关统计 )的货物贸易和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 易121 纳入海关统计的 货物贸易 指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并引起我国物质资源存量变化的货物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