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5-12-29 |
九、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服务 逐步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外网申报、内网 审核、现场提交、一次办结"的方式,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抵 押融资业务提供便利.及时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积极配合全国 统一的"动产抵押网上登记系统"在京试点工作.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推进北京市公积金信贷信息、各类信贷机构信用信息以及公 用事业缴费等非银行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工作, 提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完整性.推动本市小额贷款公司 和融资担保公司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 实现社会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 完善和丰富"信用北京"及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服 务功能.加大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力度. 鼓励信用服务新业态发展 推动全国领先、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强、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 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在京发展. 建立面向国际的金融政策发布平台 统筹各部门、各区金融产业发展和扶持政策,在"首都金融" 网站以双语方式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包括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 规划、政策法规、投资项目、风险提示等专业服务,为企业更好 的"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支持,促进金融市场交流合作、互 联互通,开展双向投资提供更多途径和便利. +
四、规范金融执法行为 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应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依 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同时,鼓励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提升 监督效能,降低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本意见自
2018 年3月15 日起施行.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2018 年3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