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5-12-31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2018〕67 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 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 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12 号)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放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提升 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伟大旗帜引领养老服务事业新发展,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 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为根本任务,着力 补齐短板、降低政策门槛、调整供给结构、优化营商环境、 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 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0 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床位数 逐步增加,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

35 张以上, 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30%,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 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 60%以上的农村社 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到2020 年,我市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 营良好、服务专业、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监管到位,符合 我市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一)简化准入程序 1.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严格遵照国务院及有 关部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 策及降低准入门槛举措,实施县(市)、区属地监督管理.进 一步放开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市开办养老服务企业,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国家土地、税务等法律法规,享 受与我市本地社会投资养老服务企业同等土地政策、税收优 惠、财政支持等待遇. 2.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设置审批.根据《中共河南省 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健康中原

2030 规划纲要〉 的通知》(豫发〔2017〕2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 合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33 号)文件精神,对我 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 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要按标准设置内部 医疗机构.各级卫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养老机构 中内设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3.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办 老年护理院、康复院、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等医疗机构, 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 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4.大力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支持老年康复辅助器 具、老年用品、老年养生护理、适老住宅等新兴养老业态发 展.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 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水、电、气(暖气、燃气)等相关 优惠政策.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