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01-03 |
1 -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兰政办发〔2018〕12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 标准地 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2 - 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 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 配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标准地 改革 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8〕73 号) ,制定《兰溪市 标准地 改革实施意见》 .
一、实施范围 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新增工业 用地、需要改扩建存量工业用地、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存量工业用 地,以及其他可推行 标准地 制度的工业用地.
二、开展区域评价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经济开发区及乡 镇街道工业功能区需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 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 估、地震安全性评估、考古调查勘探等,为标准地出让指标设置奠 定基础. 环保、经信、水务、安监、国土、气象、文化等部门需配合经 济开发区及乡镇街道做好相关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节能评估、 水土保持方案、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 域地震安全性评估以及考古调查勘探等区域评价工作.
三、 标准地 主要内容和指标 标准地 包括地块前期准备和相关土地出让指标设置两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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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地块前期准备.各做地主体做好 标准地 出让地 块的 七通一平一围墙 工作,包括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 来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以及场地平整、围墙搭建,临时用电、 燃气、热力等根据项目用地实际配套.鼓励部分 标准地 地质勘 探工作由做地主体在土地出让前完成.
(二)设置 标准地 相关指标. 标准地 出让指标包括规划 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和经济指标四大类.行政服务中心(经 济开发区)会同发改、国土、建设、环保、科技等部门设置新增工 业项目 标准地 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规划) 、亩均税收等 控制性指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规划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限高、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例、人防等指标,小微企业园等标准化厂房类 项目应增加总平面图.人防指标包括建设用地人防设施配建面积、 防护等级或建设用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条件. 环境指标包括单位排放增加值、 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项目类别, 已完成区域环评的地块根据区域环评细化相关指标. 能耗指标包括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已完成区域能评的地块根 据区域能评细化相关指标. 经济类指标包括准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单 位面积主营业务收入) 、土地税收(单位面积上缴税金)和R&
D 经 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标准地 具体出让地块设置指标时,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4-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如需设置产业准入条件,必须符合所在区域 的产业规划.
四、 标准地 操作程序
(一)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评审+企业投资项目预审制度.对 拟招商引资项目,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商务、发改、 经信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评审通 过方可进入项目预审程序.企业(工业)投资项目(开发区项目除 外)预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召集发改、经信、建设(规划) 、 国土、商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 7+X 的项目预审,意见 统一后报市政府同意,发放预审通过书,落实土地指标后进行土地 招牌挂 出让.开发区内项目需规范预审操作程序,严格设置 标 准地 控制性指标,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项目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