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01-05 |
并且废水循环利用管道必须采用硬质胶管,严禁 使用活动软管;
B、废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压滤设备,保证废渣含水率降低到 40%以下;
C、雨污分流.厂区排污管网规范设置,实现雨污分流;
D、环境应急.建立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池,池规格大小按照
1 立方米/磨头* 磨头数量* (2~4) , (2~4 为企业应急处理的小时数) ,防止废水因突发情况出 现泄漏或外排. (3)废气治理. 抛光或相关工艺排放的粉尘必须经有效收集和处理,不得无组织排放. (4)噪声治理.加强生产管理,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及降噪隔音措施,如 设置隔音板和安装吸音材料, 必须保证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 (5)固体废物处理. 厂区必须设置专门的场地堆放污泥和边角废料, 与相关单位签订回收处理协 议, 对污泥废渣和边角废料进行规范填埋或综合利用,并做好固体废物去向的台 账. 3.卫生防治方面 由区卫生局负责指导、监督落实.企业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 《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职业病防 治措施和制度,监督工人做好个人防护,对产生噪声、粉尘的工序与其它无害工 序分隔开,保持车间整洁. 4.交通运输方面 由区交通局负责指导、 监督落实.原料及产品的运输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 有关规定,不得超限超载,在运输途中不得有洒漏,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5.劳动保障方面 由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落实.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 6.依法纳税方面 由区国税、 地税局负责指导、 监督落实. 企业必须建帐建册, 规范会计核算, 依法纳税.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阶段(2010 年5月至
8 月) 各镇(街道) 、各相关部门调查收集我区陶瓷抛光企业的资料,完善各项数 据,核实各条抛光生产线的产品编号.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0 年8月) 各镇(街道)召开陶瓷抛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动员大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 方案.
(三)签订承诺书阶段(2010 年8月底) 企业须在
2010 年8月31 日前与各镇(街道)签订《南海区陶瓷抛光行业整 治提升工作承诺书》 (参考样板详见附件二) ,承诺在
2011 年2月28 日前完成整 治任务.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0 年9月至
2011 年2月底)
2011 年2月28 日前, 完成陶瓷抛光生产线的整改提升, 通过所在镇 (街道) 初步验收,并向区相关部门提交专项验收申请.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1 年3月至
2011 年4月底)
2011 年3月至
4 月, 区相关部门验收或总结陶瓷抛光企业的整治提升工作,
4 月30 日前形成验收或总结报告报区政府.
(六)后续监管阶段(2011 年5月以后) 对限期内未完成提升任务或者未通过验收的抛光生产线,由所在镇(街道) 责令企业淘汰,实施断电,禁止淘汰的抛光生产线继续使用;
对完成整治提升的 保留抛光生产线,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各有关镇(街道)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本次整治工作,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提升工作顺利进行.
(一)本次陶瓷抛光整治提升工作由区、镇(街道)节能减排办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