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8-02 |
总论.5 1.1 编制依据.5 1.1.1 国家法规与政策.5 1.1.2 地方法规与政策.9 1.1.3 技术规范文件.11 1.2 评估目的、重点.12 1.3 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12 1.3.1 评估范围.12 1.3.2 重点保护目标.13 1.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14 1.4.1 环境影响识别.14 1.4.2 评估因子筛选.14 1.5 评估标准.15 1.5.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15 1.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16 1.5.3 噪声评价标准.17 1.5.4 固废评价标准.17 2. 建设项目现状分析.18 2.1 项目概况.18 2.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23 2.3 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27 2.3.1 大气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27 2.3.2 水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28 2.3.3 固体废物.29 2.3.4 噪声.29 2.4 污染物排放总量.30 3. 区域环境概况.31 3.1 自然环境概况.31 3.1.1 地理位置.31 3.1.2 地形地貌.31 3.1.3 河流水文.32 3.1.4 气候特征.34 3.1.5 生态环境.35 3.2 社会环境概况.36 3.3 环境功能区划.38 3.4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39 4.环境空气影响.39
3 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39 4.2 污染气象特征分析.41 4.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45 4.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46 5.地表水环境影响.46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估.46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49 6.地下水环境影响.49 7.声环境影响.49 8.固体废物环境影响.51 9.厂区绿化工程建设.51 10.环境风险评估.51 10.1 概述.51 10.2 风险识别.52 10.2.1 物质风险识别.52 10.2.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55 10.2.3 运输过程风险识别.56 10.2.4 装卸过程风险识别.56 10.2.5 储存过程风险识别.57 10.2.6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59 10.2.7 生产设备风险识别.59 10.2.8 公辅设施风险识别.60 10.2.9 环保治理设施风险识别.60 10.2.10 自然灾害风险识别.61 10.3 风险源项分析.63 10.3.1 风险事故原因分析及发生概率.63 10.3.2 事故类型及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和影响方式.63 10.3.3 最大可信事故.64 10.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65 10.4.1 事故状态时的预测模式.65 10.4.2 预测结果.65 10.4.3 事故后果分析.66 10.4.4 废槽液事故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分析.67 10.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8 10.6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74 10.7 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6 11.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77 11.1 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77
4 11.2 废水治理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78 11.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78 11.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相关规定满足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79 11.5 噪声治理措施、达标情况及运行费用经济分析.79 11.6 小结.80 12.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80 12.1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80 12.2 排污总量控制对象.80 12.3 排污总量控制分析.81
13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82 13.1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现状调查.82 13.1.1 已制定的环境管理办法.82 13.1.2 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及违禁物质、新化学物质登记.83 13.2 存在问题.84
14 .其他.85 14.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85 14.2 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85 14.3 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86 14.4 项目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87 14.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87
15 .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87 15.1 评估结论.87 15.2 改进措施.88
5 1. 总论 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12 月18 日,隶属于 江苏宏宝集团,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主 要生产轴承钢管,冰箱管及钛合金管属于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生 产车间位于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厂区内,轴承钢管,冰箱管及 钛合金管生产管理为一套班子, 本报告自查内容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 有限公司厂区内轴承钢管、冰箱管及钛合金管项目. 由于建厂较早,部分技改项目未完善相关环评手续,为切实强化 我市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 管理,依法规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 保手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 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环委办[2015]26 号) 、苏 州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苏州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6]18 号)文件要求,张家港市 宏大钢管有限公司编写了《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自查评估报 告》 ,向主管环保部门申请备案.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规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
6 2008.2.28通过,2008.6.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1号, 2015.8.29修订通过,2016.1.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 77号,1996.10.29通过,1997.3.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58号, 2004.12.29修订通过, 2005.4.1实施, 2013.6.2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08.8.29 通过,2009.1.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 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54号, 2002.6.29通过,2003.1.1施行,2012.2.29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 2007.10.28修订通过,2008.4.1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2002.8.29 通过,2002.10.1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 2014.8.31修改通过,2014.12.1施行;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11.18 通过,1998.11.29 施行;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91 号, 2011.2.16
7 修订通过,2011.12.1 施行;
(1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8.24通过,2011.11.1施行;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发改委令第1号, 2008.8.1施行;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9号;
(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 年2月27日;
(17)《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 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2012.5.23;
(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9)《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20)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37号;
(22)《关于印发 十二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8发[2012]123号;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环办[2013]103 号文件;
(2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3.12.4 修订通过,2013.12.7施行;
(2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35号;
(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40号,2015.3.23修订,2015.7.1施行;
(2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41号,2015.3.23修订,2015.7.1施行;
(3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5号,2012.1.4通过,2012.4.1施行;
(3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 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
(32)《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33)《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环办 [2014]33号;
(34)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
9 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35)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3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 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3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令第
1 号,2008.8.1 施行;
(38)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 家工信部、 国家公安部、 国家环保部等公告,
2015 年第
5 号, 2015.5.1 施行. 1.1.2 地方法规与政策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3.12.29 通过,1997.7.31修订,1997.8.16施行;
(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3)《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2012年2月1 日施行;
(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 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5)《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10 会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6)《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4 号,2011.10.1施行;
(7)《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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