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01-08 |
1、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
1 1.1 是否设置应急池.1 1.2 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1 1.3 应急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设 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2 1.4 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消防水和泄漏物是否能自流进入应急 池;
如消防水和泄漏物不能自流进入应急池,是否配备有足够能 力的排水管和泵,确保泄漏物和消防水能够全部收集.2 1.5 接纳消防水的排水系统是否具有接纳最大消防水量的能力, 是否设有防止消防水和泄漏物排出厂外的措施.3 1.6 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 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3
2 、厂内排水系统.4 2.1 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外是否设置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 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是否关闭, 通向应急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 阀门是否打开.4 2.2 所有生产装置、罐区、油品及化学原料装卸台、作业场所和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 (初期雨水)、消防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 理系统.4 2.3 是否有防止受污染的冷却水、雨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受 污染的冷却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4 2.4 各种装卸区(包括厂区码头、铁路、公路)产生的事故液、 作业面污水是否设置污水和事故液收集系统,是否有防止事故 液、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或水域的措施.4 2.5 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 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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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雨水、清净下水和污(废)水的总排口.6 3.1 雨水、清净下水、排洪沟的厂区总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 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 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排出厂界.6 3.2 污(废)水的排水总出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 否设专人负责关闭总排口,确保不合格废水、受污染的消防水和 泄漏物等不会排出厂界.7
4、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8 4.1 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种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8 4.2 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 毒有害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9 4.3 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 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12 4.4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 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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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 1.1 是否设置应急池 公司建有容量为250m?的事故应急池. 图1-1 事故应急池 1.2 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 我公司项目环评批复均要求设置容量足够的应急池. 我公司事故 应急池经核算,符合容量要求,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要求.明确事故存储设施总有效容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急事故废水最大量的确定采用公式法计算,具体算法如下: V 总=(V1+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 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1――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贮罐. 生产区涉及的最大储量的设 施为 50m3 的储罐. V2――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 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 水量.发生事故时的消防水量,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