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6-01-12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0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开设超募资金专户二级子账户并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2-041)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10 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18.4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05,178.45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于

2010 年2月5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开设了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 ,账号为 1806014210002492,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做其他 用途.详见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0-001) .

2012 年3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 , 同意重庆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 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2-005) .

2012 年12 月2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确定重庆南川名润时代广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陕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 . 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2-041) .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重庆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

西安海Z台北湾 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

南宁阳光新城蓝波湾项目.重庆地区的南川名润时代 广场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重庆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实施;

陕西地区的西安海Z台北湾 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实施;

广西地 区的南宁阳光新城蓝波湾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实施. 由于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主体为公司之子公司,为满足现行会计制度确认成本 支出的原则要求, 且区分超募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 更加便于保荐代表人的日常核查,经重庆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 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公司(乙方)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商议一致, 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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