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1-13 |
2017 ) 浙0304民初5298号 李志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 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0304 民初
5298 号民事判决 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 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 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 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304民初6717号 余富生: 本院受理原告李汇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 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0304民初6717号民事判决 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 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 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 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304民初6873号 蒋丽伟: 本院受理原告蔡晓春与你买卖合同纠 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 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0304 民初
68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 来本院领 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304民初7270号 嘉兴市昊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