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1-13 |
002341 股票简称: 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
2015 -
10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江苏 省常州市武进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新恒东"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12 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新公司 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傅博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
20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的销售;
TAC 功能 性薄膜、COP 薄膜、IM 薄膜、硬化膜、偏光片保护膜的制造、销售;
先进高分子 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
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及 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稳定传统存量业务的基础上,公司
2013 年末即确定了以功能材料领域作 为业务长期转型升级方向的发展战略,依托在高端电子行业积累的客户关系,以 及遍布全国的庞大营销网络,研发生产精密涂布产品,公司常州电子功能材料产 业基地一期项目已于
2015 年三季度竣工投产.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精密涂布业 务,公司与日本知名涂布企业"日本东山薄膜株式会社"签署了合作协议,将约 定的产品技术许可给我公司使用(见公司 2015-106 号公告)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 司新恒东是用于投资建设生产许可产品的涂布工厂.
2、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考虑项目建设期,短期内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指标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战略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精密涂布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全资子公司新恒东成立后,可能存在经 营管理、技术消化、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日本东山合作,协 助子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加强对子公司的 资金与人才投入,积极防范上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