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1-14 |
1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恒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豫路德法意字【2014】第【069】号致:郑州恒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郑州恒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与河南路德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 本所 )于2014 年4月10 日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 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 称 本次挂牌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 《监管办法》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的有关规定, 本所就本次挂牌出具《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恒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 本法律意见书 ) .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Henan Road Law Firm
2 目录
一、公司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7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7
(一)公司的现状.7
(二)公司的营业期限.8
三、公司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8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8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8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9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0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10
四、公司的设立.11
(一)公司的设立过程.11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本结构.12
五、公司的独立性.13
(一)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13
(二)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13
(三)公司的人员独立.13
(四)公司的财务独立.14
(五)公司的机构独立.14
(六)公司的业务独立.14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5
(一)公司的发起人.15
(二)发起人的出资情况.16
(三)公司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7
七、公司的股本及股权演变.17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股本演变.17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及股权结构.19
(三)公司的股本及股权演变.20
(四)公司股份质押情况.20
八、公司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20
九、公司的业务.21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21
(二)公司的业务许可.22
(三)公司的经营区域.22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22
(五)公司的持续经营.23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Henan Road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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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3
(一)关联方.23
(二)重大关联交易.24
(三)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26
(四)同业竞争.27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露.28 十
一、公司的主要财产.28
(一)房屋所有权.28
(二)知识产权.29
(三)主要固定资产.30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30
(五)主要资产的权利限制.31 十
二、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31
(一)公司重大合同.31
(二)重大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32
(三)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