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01-16 |
8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 ( 「完成日期」 ) ,本集团完成向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 「首长国际」 ) 一家全资附属公司购入Mount Gibson Iron Limited ( 「Mount Gibson」 ) 所发行154,166,874股股 份,占Mount Gibson已发行股本约14.34%,代价为1,604,389,000港元 (於完成日期之第一份代 价股份公平值) .代价以配发及发行213,918,497股本公司新股份 ( 「第一份代价股份」 ) 悉数支 付.Mount Gibson为根闹薹勺⒉岢闪,其股份於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 「澳洲证交所」 ) 上市.Mount Gibson之主要业务为开采位於Koolan Island及Tallering Peak之赤铁矿石矿床,以 及勘探及开发位於西澳洲之赤铁矿石矿床.Mount Gibson为一间纯铁矿勘探及开采公司,拥 有铁矿石矿床及持有采矿权. 於完成日期,本集团亦完成向首钢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 「首钢控股」 ) 收购Benefit Rich Limited ( 「Benefit Rich」 ) 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818,175,000港元 (於完成日期之第二份代价股份公 平值) .代价以配发及发行109,089,993股本公司新股份 ( 「第二份代价股份」 ) 悉数支付.Benefit Rich持有之唯一资产为持有亚太资源有限公司 ( 「亚太资源」 ) 发行之956,000,000股股份,相当 於亚太资源已发行股本约16.80%.亚太资源之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此两项於二零零九年十二 月一日之收购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之公布.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出售豪国际有限公司 ( 「豪」 ) 全部已发行股本,现 金代价为15,500,000港元.豪之唯一权益为其於本公司用作香港登记办事处之物业之权益. 上述交易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之公布. 本集团附属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焦煤炭开采、焦煤产品及有关副产品之生产和销售.除本附注 上文所述之收购及出售交易外,本集团之业务於年内并无重大变动. 财务报表乃按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 ) (此统称词汇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 准则及其诠释 ( 「诠释」 ) ) 及香港 《公司条例》 规定而编制.本财务报表亦已遵守联交所 《证券上 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中适用的披露规定.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财务报表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获董事会批准 刊发.
9 2.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 ( 「新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 ) ,该等准则与本集团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财务报表有关 并对其有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财务报表呈报 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借贷成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 投资於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联营公司 的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归属条件及注销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改善财务工具之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经营分部 多项对二零零八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善 除下文所述者外,采纳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之编制及呈 列方式并无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财务报表呈报 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使主要财务报表的形式及标题以及该等报表若 干项目的呈列产生若干变动且令披露事项增加.本集团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的计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