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01-18 |
(二)项的规定.
(三)股份公司设立时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根据股份公司 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股份公司设立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均按照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具有 健全的治理机制并合法规范运营.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三)项的规定.
(四)根据三环复材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三环有限成立以来的 历次股权转让行为均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经 股东会决议通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有效.三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为三环复材时, 以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折股,其折合的股份 没有超过公司账面净资产,各发起人的股份真实、合法、有效.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股份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业务规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0 则》第2.1 条第
(四)项的规定.
(五) 股份公司已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 《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 , 符合 《业务规则》 第2.1 条第
(五)项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 股份公司目前已经具备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但股份公 司本次申请挂牌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文件.
四、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 三环复材是一家依据 《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