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1-19 |
2014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之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
2015 年5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 (上证公函【2015】0422 号) .公司现就意见函中 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主要客户及供应商.2014 年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中,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 3.89 亿;
同时,2014 年公司向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采购 2.52 亿元.请说明公司与万向资源之 间采购销售的货物品种、数量、销售模式以及既采购又销售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并说明 公司与万向资源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请会计师依据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公司与同一客户既销售又采购涉及的相关收入、成本或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发表意见. 回复:
2014 年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中,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 3.89 亿元;
同时,2014 年 公司向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采购 2.52 亿元.具体采购销售的品种、数量如下:
(一)与万向之间的销售:
2014 年与万向资源之间的销售品种为 1#锌锭、电解铜两个产品. (1)1#锌锭销售数量 218.68 吨,金额 2,794,244.44 元. (2)电解铜销售数量为 9,436.46 吨,金额为 386,309,006.02 元.
(二)与万向之间的采购:
2014 年与万向资源之间的采购品种为锌精矿、0#锌、1#锌、电解铜四个产品. (1)锌精矿采购数量为
5240 吨,金额为 59,482,135.90 元. (2)0#锌锭采购数量为 2703.371 吨,金额为 42,488,957.22 元. (3)1#锌锭采购数量为 3196.054 吨,金额为 50,098,656.22 元. (4)电解铜采购数量为 2163.615 吨,金额为 100,153,738.35 元.
(三)销售模式: 在销售时我司采用的是现款现货的销售模式, 在采购时根据贸易的种类分为现款现货和 固定帐期两种不同的采购模式.
(四)既采购又销售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 (1)与万向资源之间的即采购又销售主要是基于维持公司贸易规模及市场参与度,同 时遵循市场利益最大的化的原则,选择交易对手实现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 (2)基于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较高信任度.在与万向资源采购贸易中对方给予 了我司一定的账期,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司资金紧张的困难, 保证了生产原料的及时稳定 供应.
(五)公司与万向资源之间仅为贸易合作的伙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认为: 万向资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金属贸易公司. 西藏珠峰公司与万向资源公司本期的业务 往来主要是三块业务;
一块业务是子公司珠峰国贸公司与其进行的金属贸易业务, 这块业务 主要是买卖电解铜;
珠峰国贸公司向其购入电解铜近
1 亿元,然后销售给其他公司;
另向其 他公司采购电解铜向其出售近 3.86 亿元;
这些业务毛利极低, 总共实现毛利在 1.8 万元左右, 我们逐笔分析了这些业务,并抽查了相关购销合同及出入库单,未发现明显异常.第二块业 务是子公司珠峰锌业公司经珠峰国贸公司委托万向资源公司代理向西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锌精矿,本期共采购了约 6,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