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年产

3000 万块环保烧结砖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齐河县马集乡苑庄砖厂 编制日期:二一八年十二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 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3000 万块环保烧结砖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县马集乡苑庄砖厂 法人代表 联系人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苑庄村南侧,杨庄村北侧 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251105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苑庄村南侧,杨庄村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425-30-03-06134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666.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节能住宅应是高效低耗、环保节能、健康舒适、生态平衡的高质量居住建筑,是今 后住宅建筑的发展方向,环保烧结砖也将成为节能住宅建设的首选墙体建筑材料.同时 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推广政策的落实,以及各地对实心粘土砖强制力度的加大,环 保烧结砖必将成为建筑业投资热点. 齐河县马集乡苑庄砖厂成立于

2005 年5月,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苑庄村 南侧.2017 年7月该公司因处于运营状态且未办理环评手续,属环保违规项目原因,委 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现状情况,编制《齐河县马集乡苑庄砖厂年 产3000 万块烧结普通砖、多孔砖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并于

2017 年8月2日取 得《齐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齐河县马集镇苑庄砖厂年产

3000 万块烧结普通砖、多孔砖项 目的备案意见》 (齐环备案[2017]6 号) .

2018 年11 月齐河县马集乡苑庄砖厂决定拆除 年产

3000 万块烧结普通砖、 多孔砖 项目,建设 年产

3000 万块环保烧结砖改建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8 年11 月26 日经齐 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立项备案批文见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齐河县马 集乡苑庄砖厂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 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中十二项 建材 中第

11 条 废矿石、尾矿 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和三十八项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

15 条 '

三 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范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苑庄村南侧,杨庄村北侧,根据赵官镇国土 资源中心所出具的用地证明可知,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其用地符合齐河县赵官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证明见附件.

(三)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该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如下.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可知,齐河县共有

3 处生态保护 红线区. (1)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13) 位于德州市齐河县,Ⅰ类红线区位于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一级红线区,毛庄 村南侧,西房庄、高房村、何庙村西侧,芦庄村北侧,宰庄村、小李村、后颜村东侧, 区域面积 5.91km2 .边界范围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区域面积 30.50km2 .生态功能 是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类型为湿地、裸地. (2)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2) 位于德州市齐河县,边界范围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西桥 村.区域面积 28.04km2 .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类型为裸地.

3 (3)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6) 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区块

1 边界范围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

区块

2 边界 范围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区域面积 5.39km2 .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 土壤保持,类型为裸地. 该项目选址距离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均较远,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满足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 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 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齐河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无新增用水,不开采地下 水,用电来自马集镇供电系统.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 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 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 用上线.

4、与齐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符合性 项目与《齐河县人民政府的通知》 (2018 年9月7日)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项目与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列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见表 2);

涉及生态红 线且不符合省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

不符合齐河县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园区规划及园区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等建设项目;

不符 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黏剂等高 VOCs 含量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项 目(主要包括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 不属于 新建、扩建涉及酸洗、磷化、钝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项目. 不属于 县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控制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项目. 不属于 砂石料场禁建区域内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

禁建区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 不属于

4 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

新建、扩建砖瓦窑及石灰窑项目. 新建不符合山东省及德州市 十三五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综合利 用及处置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环土壤〔2018〕22 号) 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不属于 新增产能的铸造项目. 不属于 表2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 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