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1-27 |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 文件精神, 切实做好我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博士生选 拔质量, 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 规范、 公平和安全, 坚持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原则,特制定此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博士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 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监督招生过程.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复试等工作的 组织实施. 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面试小组,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导组成,设立组长
1 名,配备秘书
1 名.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3、学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 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时间、地点和考生范围 1. 复试时间:2019 年5月6日,具体安排在初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在初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3. 复试考生范围: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原则上分别按照
2019 年招生名额 1:2 比例划定进入复试的英语科目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 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研究计划撰写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构成. 复试满分成绩
100 分, 在 综合面试阶段评判. 研究计划要反映考生科研工作基础、 对本领域研究前沿的把握和下一步科 研工作构思,作为综合面试的基础材料之一.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考核
20 分,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 (含研究计划)考核
60 分,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考核
20 分等三项内容. 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是否基本掌握外 语工具,与他人进行外语交流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 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 掌握程度,研究计划水平,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潜质和 科研能力. 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语 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社会实践情况等.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对考生的提问、 考生的回答要做详细记录, 评分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须在复试 完毕后存档备查.
四、录取原则
1、每名博导招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1 人.
2、在复试成绩达到
60 分的考生中,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经所报 考导师认可同意招收后, 该考生进入第一轮拟录取名单;
未进入第一轮拟录取 名单的考生, 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 可在当年仍有招收名额的导师中再次 选择导师,经所选择导师认可同意招收后,该考生进入第二轮拟录取名单;
余 此类推.
3、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发现弄虚 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2、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