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02-02 |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 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基因"或"乙方")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尹烨
4、注册资本:40,010 万元
5、主营业务:通过基因检测等手段,为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 等提供基因组学类的诊断和研究服务.
6、主要财务指标: 协议对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2 项目
2017 年9月30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497,262.40 423,009.42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04,432.57 335,976.20 项目
2017 年1-9 月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44,669.04 171,14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242.58 33,269.09 注:2017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华大基因(300676)成立于
2010 年,于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 大基因为全球领先的基因组学研发机构, 致力于将前沿的基因领域科研成果及生 物技术应用于民生健康等相关领域,推动基因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 年10 月31 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甲方" ) 与华大基因在深圳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暂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共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国民生健康, 本协议双方决定按照"优 势互补、培养人才、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 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1、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3
2、 双方有意向共建联合研究院和公司, 在平台建设、 基础研究、 技术研发、 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长期深入合作,并根据需要扩大或收缩合作范围、增加或减 少合作内容.
3、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优惠的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 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