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2-04 |
3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 兴盛集团将通过江苏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以委托借款方式向江阴新梅提供上述财务资 助款.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兴盛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11.19%的股份,为本公司大股东.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兴盛集团概况 法定代表人:张兴标 企业名称:上海兴盛实业发展 ( 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
363 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 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 咨询服务,建筑装潢,金 属制品.
2、江阴新梅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企业名称: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名贤路
188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室内外装饰装潢及设计(凭有效资质经营);
金属材料、建材、五 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的领域除外).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新梅向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该等款项将通过江苏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以委托借款形式提供;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借款期限为
2 年(具体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为准). 上述借款本公 司及江阴新梅均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支付江阴新梅工程款及银行贷款利息的需要,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1月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5 年1月20 日上午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张静静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
5 位董事均 投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林燕女士、王红新先生已事先书面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严格按照 《 公司法》、 《 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二)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 年1月21 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 号 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