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02-09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
2007 年9月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京能热电股票连 续三个交易日(9 月10 日、11 日、12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述情形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过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不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刊登在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进行情况核实报告的复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