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6-02-17 |
而重续新资产租 赁协议可使本公司於租赁协议开始日期起按不高於类似楼宇、设施、基建及土地 的价继续使用该等楼宇、设施及基建. 房屋租赁协议
3 本公司亦与南航集团订立五份独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 ,内容有关原先 包括在现有资产租赁协议位於哈尔滨、长春、大连、北京及上海的房产的若干分 散租约,年租合共人民币4,436,600元,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本公司将每半年提前偿付租金,且租金完全从本公司 内部资金中拨付. 由於(a)本公司於每次资产租赁协议将予重续时需耗费金钱及时间重新评估该等 分散租赁物业之租值;
及(b)本公司已与南航集团订立楼宇租赁协议( 「楼宇租赁 协议」 )及土地租赁协议( 「土地租赁协议」 )两份租赁协议( 「二零一一年租赁协 议」 ) ,,
南航集团继续向本公司出租(i)位於沈阳、大连、哈尔滨、新疆等多 个地区与本公司民航业务有关的若干楼宇、设施及其他基建;
及(ii)藉出租土地使 用权向本公司出租若干土地,以作本公司民航及相关业务用途使用,自二零一一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因此该五份租约於二零 一四年进一步重续时将包括在二零一一年租赁协议, 以节省资源及与南航集团管 理多项物业租约的时间. 此外 ,原先包括在现有资产租赁协议有关南阳姜营机场的租约并不包括在新资产 租赁协议,原因为南阳姜营机场现时正进行扩充重建,而其资产状况及估值於重 建后可能发生大幅变动,故现阶段并无南阳姜营机场租值的准确评估. 过往数字及上限 本公司(i)根钟凶什饬扌樽鞒;
及(ii)就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年度有关土地及房产的所有租赁先前向南航集团支付的年租如下: 根钟凶什饬扌 土地及房产的所有租赁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37,148,660元 人民币107,000,000元 二零一零年 人民币39,006,093元 人民币109,000,000元 二零一一年 人民币40,956,397.65元 人民币140,000,000元 根伦什饬扌榧胺课葑饬扌楦髯杂Ω兜哪曜馕嗣癖35,924,400元及人 民币4,436,600元,乃订约各方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租金评估 报告及考虑到位於相若地区房产的现行值租金,公平磋商后厘定. 上市规则的影响 由於南航集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新资产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 「二零一二
4 年租赁协议」 )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上规则项下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 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二零一二年租赁 协议之条款及有关上限属公平合理, 乃於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 或不逊於在现行本地市况下给予独立第三方之条款订立, 并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 由於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之每年所占之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 0.1%但少於5%,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下拟进行交易仅须遵守上规则项下之申 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之规则,并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 下拟进行交易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惟於本公告日期前进行,为上规则第 14A.33(3)条项下最低限额交易. 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亦须根虾Vと灰姿泄毓嬖蚣疤趵枰耘. 一般资料 十一名董事中,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和袁新安先生为南航集团委派的三位董 事,因此以上三位董事需要回避关於批准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的表决.其余所有 拥有投票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批准二零一二年租赁协议的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谢兵及刘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 , 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司献民 、 王全华及袁新安 、 执行董事谭万庚、 张子芳 、 徐杰波和陈振友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贡华章 、 魏锦才 、 宁向东及刘长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