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6-02-19
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 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 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 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 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 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 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 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 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院士、博士生导 师、 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基 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 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 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 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 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 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 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 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

3 ―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 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 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申报、常年受理、定 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院 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厅组织推荐本区 域、本行业或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 http://210.73.128.93/ 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 专家信息.

3、除部省属本科高校外,其他单位推荐专家需报所属主管 部门审核, 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 审核盖章确认后提交至省生产 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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