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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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计划参加人.3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4
第四章 账户管理.7
第五章 基金管理.8
第六章 权益归属.8
第七章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10
第八章 细则的修改和终止(中止)11
第九章 组织管理、监督和信息披露.13
第十章 争议解决.13 第十一章 附则.14 附件一: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15 附件二: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1 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 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 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 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 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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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调 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 号)、《企业年金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6 号)、《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南京熊猫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参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企 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 案》 框架下, 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 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是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本细则中所称企业年金计划指中国电子企业 年金计划. 第三条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本单位)中愿意参加中国电子企业年金计划并符合本细则参加条件的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对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单位不应在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 年金之外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 第五条 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建立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符合企业的人力资源发 展战略,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
结合企业 的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岗位、贡献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但企业负责人 与职工之间的差距不宜过大,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由企业和职工双方依照合法程序经民主协商制定, 职工自愿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