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2-19 |
(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成.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年金基金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公司委托中国电子企业年 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公司及全体参加计划的职工以委托人身份,与受托人签订《企业 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 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 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二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 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其中正常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保 留账户管理费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个 人负担,其他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 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严格分开,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章 权益归属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运营收益自始全部归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九条 单位缴费部分权益归属规则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形成的权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 于职工个人的部分,划入企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