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3-07 |
2016 年01 月25 日发布
2016 年01 月25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I 前言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司立峰、贾玉林、杨昌毅 CQC12-448318-2016 家用和类似用途地暖设备用温度控制系统
1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690V、额定电流不超过 63A,对居室内由电能转换成热量(电地暖)或通 过热流体介质扩散热量(水地暖)的,要求单一或双重温度控制的地暖控温系统. 本规则不包含对地暖辐射部分的要求. 2. 认证模式 可选择的认证模式有: 模式 1: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认证的申请 b.型式试验 c.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d.获证后的监督 模式 2: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 之一或组合. 对于持有 CQC 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安全认证、节能认证等)的生产企业,可采用模式
1 实施认证, 其他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
2 实施认证. 对于适用于模式
1 的企业,也可申请选择模式
2 实施认证.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产品的控制对象、感温元件、显示方式、电气原理、产品结构(如:额定电压、防触电类别等)相同、对安 全和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元器件一致的若干个型号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应明确同一单元内的具体 型号. 同一生产者(制造商),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应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企 业的样品上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企业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同一生产厂,不同生产者(制造商)生产的相同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必要时送样核查,并出具报 告.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QC12-448318-2016 家用和类似用途地暖设备用温度控制系统
2 c. 家用和类似用途地暖设备用温度控制系统 产品描述报告(CQC12-448318.01-2016)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e. 其他需要的文件 4.型式试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选取负载功率最大、功能较多者作为主检型号.根据需要,覆盖样品需送样作补 充差异试验.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 CQC 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4.1.2 样品数量 同一单元中主检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