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6-03-17 |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含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读能力). (2)每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
15 分钟左右,其中面试自我介绍 2-3 分钟左右.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每位考生 的作答情况须由复试秘书进行现场记录.
3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 进行.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 得改动. 笔试、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将粘贴在报到的办公室门口,请考生们 注意查看.
(四)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 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对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包括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综合考核
1、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 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 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士兵计划考生不参与排 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50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 分)
4
3、复试成绩不合格 (60 分以下) 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 (60 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 予录取.
五、录取类别 被录取者同时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 案寄达我校档案馆,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 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政审材料,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2、 考生人事档案直接寄送学校档案馆,学院派人协助档案馆对已寄达的考生档案进行整理 登记,学院党委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对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并将档案的接收情况和审查结果及时 通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一 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下载)并寄达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办理.
4、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 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