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6-03-17
非学历教育机构终止办学 指南地址:http://www.

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13007523613140102008005 事项版本:5 温馨提示:您所下载的文档版本有极小概率会滞后于网络版本.请核对事项版本号,如发现滞后请半小时后再进行下载.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学历教育机构终止办学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102008005 实施编码

11440113007523613140102008005 行使层级 县级 数量限制 无 实施主体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实施主体性 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 限30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 限15 ( 工作日 ) 结果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番禺XX(培训中心/幼 儿园、学校)注销的复函 结果样本 注销的复函.doc (原网页提供下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审批服务形 式 网上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业务系统 广州市番禺区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 支持预约办 理是支持物流快 递是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内容 无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受理条件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所需办理业务.

2、受理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 全部材料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类证明并携带相关纸质材 料办理递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出具《予以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许可决定 : 符合规定条件,予以许可.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发文: 番禺区教育局发出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并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申请人提交终止办学相关资料.

2、审查:番禺区教育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受理: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供材料如符合办理要求 的受理;

如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4、审批:由番禺区教育局研究审批.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5、发文:番禺区教育局发出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并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广东政务服务网

1 下载日期: 2019-5-17 咨询方式 咨询

电话:020-34623112 咨询窗口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 监督方式 投诉

电话: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020-84690905 ;

番禺区区长专线:020-34612319 特殊环节 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 填报须知 终止办学申请表 原件:2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申请表格文书 纸质材料规格:A4规格 材料必要性:是 申请材料说明:无.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 填报须知:按表格要求填写. 受理标准:无. 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证件证书证明 纸质材料规格:A4纸规格 . 材料必要性:是 申请材料说明:无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 填报须知:无. 受理标准:无. 决策机构关于终止办学的决议 原件:2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材料分类:申请表格文书 纸质材料规格:A4纸规格 . 材料必要性:是 申请材料说明:无. 申请人 来源说明:申 请人 填报须知:无. 受理标准:无. 财务清算报告 原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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