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3-24 |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冠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何证券之 邀请或要约. KING FORC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冠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8315) 根展菏卦蚬嬖3.8刊发的公布 更新本公司有关证券的数目 本公布乃由冠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根愀酃臼展杭昂喜⑹卦 ( 「收 购守则」 ) 规则3.8而刊发. 兹提述(i)本公司与要约人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联 合刊发之公布,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买卖协议及该等要约;
及(ii)本公司与要约人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联合刊发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 ( 「综合要约文件」 ) , 内容有关该等要约.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文所用词汇与综合要约文件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义. 购股权持有人行使购股权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可认购合共160,000,000 股股份之购股权已获行使.因此,本公司於作出有关行使当日所持有之有关证券 (定 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包括(i) 8,208,994,432股已发行股份;
及(ii)赋予其持有 人权利可认购合共19,200,000股股份之尚未行使购股权.
2 交易披露 根展菏卦蚬嬖3.8,本公司及要约人之联系人,包括拥有或控制5%或以上之 任何类别有关证券 (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之人士,务必根展菏卦蚺 露彼等於本公司有关证券之交易. 就此而言,现转载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11之全文如下: 「股票经纪、银行及其他中介人的责任 代客买卖有关证券的股票经纪、银行及其他人,都负有一般责任在他们能力 所及的围内,确保客户知悉规则22下联系人及其他人应有的披露责任,及 这些客户愿意履行这些责任.直接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自营买卖商及交易商 应同样地在适当情况下,促请投资者注意有关规则.但假如在任何7日的期 间内,代客进行的任何有关证券的交易的总值 (扣除印花税和经纪佣金) 少於 100万元,这规定将不适用. 这项豁免不会改变主事人、联系人及其他人士自发地披露本身的交易的责任, 不论交易所涉及的总额为何. 对於执行人员就交易进行的查讯,中介人必须给予合作.因此,进行有关证 券交易的人应该明白,股票经纪及其他中介人在与执行人员合作的过程中, 将会向执行人员提供该等交易的有关资料,包括客户的身分. 」 重要提示 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在决定是否接纳该等要约之前,务请细阅综合要约文件 及随附之接纳及转让表格 (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该等要约之推荐建议及独立财 务顾问之意见) 以及有关本集团及要约人之其他资料.
3 本公司之独立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或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 (包括股 份及购股权或与该等证券有关之权利) 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冠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执行董事 陈运O 香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明明先生、成睿先生、李丽萍女士及陈运O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