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6-03-27 |
(五) 使用者之责任 : 1. 必须每月按时缴交所有有关之费用,不可拖延,否则研究所有权立即终止其使用资 格,并没收其按金.研究所并保留向使用者追讨欠款的权利. 2. 使用者於宿舍围内严禁吸烟、酗酒、饲养宠物、赌博及麻雀耍乐. 3. 无论任何时间,使用者应把室内的音量调至适当水平,以免影响其他人士. 4. 使用者不得自行安排访客留宿、任意调换房间或分租与他人. 5. 公用设备: i. 同单位内之使用者,均须共同分担单位内之石油气费用,不可故意推卸. ii. 单位内提供的消耗用品如石油气、灯泡及小物品如厨房{布、煮食铲子、碗筷、 浴室围帘、挂勾等如有损毁或耗尽,住客需负责自费替换及增补,并於离开时 悉数点核,如有缺漏,除收取所需费用外,研究所将另加收行政费用,於按金 中扣取. iii. 使用者应小心使用宿舍内之家具及公用设备,如有损坏,须向研究所报告,本 所有权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 6. 卫生清洁: i. 使用者需负责单位内之清洁工作(包括日常打扫、灭虫等) .厨房及浴室需轮流 清洁,垃圾及食物残渣勿淤塞去水管道. ii. 使用者需负责把家中垃圾包好送往地下垃圾房,绝不可放置在门前或梯间. iii. 不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7. 宿舍安全: i. 使用者在未经同意前,不可随意使用电力负荷大之电器如电暖炉、烤炉等.煮 食器具如炒锅、电饭锅等只限在厨房使用,严禁在客厅内煮食.此外亦需注意 安全,勿把多种电器用在同一电源(插头)上,以免电荷过大发生危险. ii. 使用者外出须注意门户安全,关闭水电,不可开著风扇、空调外出.任何过量 电力之消耗,均需由住客自付,若屡劝不从者,将被终止使用资格.研究所亦 有权追讨额外之电费及行政费. iii. 使用者如欲自购耗电量大之电器於宿舍内使用,必须先向研究所报告及须负责 按件缴付额外电费. 8. 财物安全: i. 使用者私人物件要妥为保管,若有损坏或失窃,研究所概不负责. ii. 使用者如要外出渡假或办事,需暂时离开宿舍者,费用将不会被减免.使用者 亦须自行小心保管财物,任何损失均自行负责.
(六) 触犯宿舍规则 1. 如有严重违反上述守则者,研究所有权即时终止其使用资格并没收其已缴付之所有 费用及按金.
(七) 研究所可随时修订或增删本守则,如有修改将会另行通知. 修订日期: 二零零九年十月